全面发展教育的概念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全面发展教育是指对含有各方面素质培养功能的整体教育的一种概括,是对为使受教育者多方面得到发展而实施的多种素质培养的教育活动的总称,是由多种相互联系而又各具特点的教育所组成。我国当前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包括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各部分都有独特的内容和任务,不能相互替代,同时,各育之间又有密切的关系。全面发展教育的作用 第一,现在所讲的人的全面发展,既包括人在物质生活领域,特别是在生产劳动领域的全面发展问题,又包括人在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领域的全面发展问题,并强调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同时.我们所涉及的不仅仅是极少数人的发展问题,要努力实现的是所有人的全面发展问题。 第二,全面发展不是人的各方面平均发展、均衡发展,而是人的整体素质的和谐发展。把全面发展看成是平均发展,这种认识是非常机械的。实质上,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各方面素质的和谐发展。它意味着人的高尚的思想信念、道德品质、审美情趣、智力发展以及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的有机结合,使人在工作和生活中体现出力量、能力、热情和需要的完美和谐。 第三,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人的发展是整体性的发展,但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由于遗传素质、兴趣爱好、社会活动、生活经历等方面的不同,其发展存在个体差异性。因此,全面发展就意味着受教育者个体必须在德、智、体、美诸方面都得到发展,不可或缺,即个性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就意味着德、智、体、美等素质在受教育者个体身上的特殊组合,不可划一.即全面发展的个性。两者本身就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是辩证统一、有机结合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