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后就如何加强劳动纪律的落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为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根据遂地税发〔2008〕21号文件精神,经县局研究,采取以下措施强化劳动纪律管理,现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建立劳动纪律检查工作制,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成立劳动纪律检查领导小组。组 长:陈荣禄副组长:李顺刚成 员:邓 洁 冯小英 李红玫二、劳动纪律检查小组的工作职责和检查方法(一)工作职责县局人教股负责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上班按时签到,统计当天签到情况,按月通报;县局监察室负责对劳动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对违纪违规人员作出定性处理,并发出通报;县局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对县局机关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协助县局监察室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县局办公室负责收处理款。1、检查干部职工迟到早退情况;2、检查上班时间请销假情况;3、检查上班时间工作纪律情况;4、检查工作人员按规定着装情况;5、对违纪违规人员作出定性处罚决定。(二)检查方法1、县局劳动纪律检查小组领导负责检查工作,县局人教股、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派人参加劳动纪律检查;2、劳动纪律检查小组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劳动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原则上每周检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不少于一次,基层税务所每月不少于一次。3、劳动纪律检查小组领导直接对县局人教股、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进行检查。三、违反劳动纪律人员的处理(一)对不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的处理:1、上班时间迟到或早退的,扣现金20元;2、上班必须本人签到,不准代签。一经查实有代签行为的,代签人和未签到人各扣现金20元;3、职工月累计有三次迟到早退情况的,扣股(室)所(局)负责人现金20元;股(室)所(局)负责人月累计有迟到早退情况三次的,扣该股(室)所(局)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现金20元,并通报批评。(二)上班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又未按规定请假,无正当理由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三)上班时间在办公场所打游戏、炒股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现金20元;(室)所(局)人员月累计三次以上的,扣股(室)所(局)负责人现金20元;(室)所(局)负责人累计三次以上的,扣该股(室)所(局)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现金20元,并通报批评。(四)工作方法简单,与纳税人或来访人发生争吵,影响地税部门形象的,一经查实,每次扣现金20元,并通报批评。(五)基层税务所人员上班时间未按规定着税务制服的,发现一次扣现金20元;月累计三次以上,扣单位负责人现金20元;单位负责人月累计三次以上的,扣该单位分管领导或联系领导现金20元,并通报批评。对以上违纪违规人员,一经查实,及时通报处理,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人员,县局将作出行政纪律处分,并追究违纪违规人员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扣发的现金,由办公室统一收缴,报县局监察室登记后,再上交县局计财股入帐。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清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从意识,坚决执行。各单位也要采取措施,使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二)严格自律,做好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带头执行劳动纪律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自律,做好表率;各单位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时刻绷紧劳动纪律这根弦,不碰"高压线";全体干部职工都要认真执行劳动纪律有关规定,严格约束自己,自觉遵章守纪,不得违纪违规,树立良好的地税形象。(三)加强检查,狠抓落实。县局劳动纪律检查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检查组的监督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坚持原则,打破情面,对违纪违规人员要逗硬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定期或不定期通报检查情况,推动劳动纪律管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