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对情侣公园约会被保安敲诈1万元,保安这一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该保安触犯了刑法里面的敲诈勒索罪,他拍摄别人的隐私照片,然后去威胁他人,以此获利1万元,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他还违背了职业道德,本职工作只是保安,但为了钱越权执法,给公安局带来了不良影响,他自己才扰乱了社会公众秩序。
这件事的案发经过。
事情发生在4月10日,有一对情侣在南京某公园约会,由于当时举止比较亲密,被路过的执勤保安拍了照片。保安告诉两人,自己是执勤人员,她俩的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扰乱公共秩序。李女士看到对方虽有怀疑,但仍然先配合对方的要求接受调查。
回答了相关问题后,李女士决定给500元解决此事。保安赵某却说自己正在执法,要将之前拍摄的视频交给上级部门处理。这让李女士和其男友都很惊慌,赵某又说自己和部门同事关系比较好,只要她俩愿意每人交5000元,自己就可以当做什么事没发生,并且会把之前拍摄的视频和照片都删掉,唯一条件就是两人需要缴现金才可以。
两人立马回家取了现金,以为交完钱就可以了结此事,但赵某实在太贪心了,拿了钱又说自己马上要过生日了,想让李女士转1000块钱给自己买生日礼物。这时李女士便怀疑自己被骗了,在对方一再威胁之下,李女士选择了报警。果然,警方来到现场后,证实了赵某并非执法人员,他只是公务员,一名保安而已,因为看到李女士和男友过于亲密,于是起了敲诈勒索之心。
现在这个社会已经不比古代了,在公园新密,只要自己不会感到羞愧,通常并不违法,而且李女士当时和男友在车内做羞耻之事,但不可能妨碍到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