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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理论

公共产品理论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公共产品理论

根据公共经济学理论,社会产品分为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以个人或家庭为单位提出的需要为私人个别需要,用于满足私人个别需要的物品为私人物品。而以整个社会为单位共同提出的需要称作社会公共需要,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物品,被称为公共产品。

纯粹的公共产品或服务按照萨缪尔森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中的定义,是指每个人消费这种物品或劳务不会导致别人对该种产品或服务消费的减少。它具有与私人产品或服务显著不同的三个特征,即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和受益的非排他性。而凡是可以由个别消费者所占有和享用,具有敌对性、排他性和可分性的产品就是私人产品。介于二者之间的产品称为准公共产品。

效用的不可分割性是指公共物品是向整个社会提供的,具有共同受益或联合消费的特点。其效用为整个社会的成员所共享,不能将其分割为若干部分。

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某个人或厂商对公共物品的享用,不排斥其他人的同时享用,也不会减少该种公共产品的数量或降低该种公共产品的质量。

受益的非排他性是指在技术上没有办法将未付款的个人或厂商排除在公共物品的受益范围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