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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宦官制度

明朝的宦官制度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宦官任职机构膨胀,宫廷中设有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等12监。惜薪、钟鼓、宝钞、混堂等4司及兵仗、银作等8局,总称为二十四衙门,各设专职掌印太监。宦官人数激增,至明末多达数万之众。英宗时,掌权宦官王振网罗部分官僚为党羽,形成阉党,开明代宦官专政先声。

此后,宦官之祸迭起。成化年间的汪直、武宗时期的刘瑾、熹宗时期的魏忠贤等,都是权倾朝野、势力显赫的权宦。他们专横跋扈,排斥异己,巧取豪夺,屡兴大狱,加剧了明朝政治上的腐败,给人民带来无穷灾难。

明朝的宦官制度

明太祖朱元璋对宦官管理较严,规定宦官不得识字,压低其官阶,禁止其兼外臣的文武职衔,并悬铁牌于宫门上,明示不许干政的警戒。从永乐朝始,宦官渐受重用。皇帝亲信的太监经常被派出巡出洋,担任监军。

永乐十八年(1420)设东厂,由宦官执掌,从事特务活动,诸事直接报告皇帝。宣宗时,改太监不得识字的祖制,在宫内设内书堂。令学官教授小太监识字。成化十三年(1477)在东厂外另设西厂,以宦官任提督,加强特务统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