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一男童及其母亲公厕内被捅伤,犯罪嫌疑人为何要下此狠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大连一男童及其母亲公厕内被捅伤,犯罪嫌疑人下次狠手的原因,警方正在调查之中,还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受害人也已经被送往医院救治,犯罪嫌疑人当场就被警方抓获,能在公厕内对这两个人捅伤,要么是有病,要么是有太大的仇恨,但是能连小孩子都大迅樱不放过,这种人肯定是有病吧,不过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故意伤害,故意伤害就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
三月三十日下午三点多,大连市发生了一起持刀伤人案。一名53岁的男子,在大连市金州区的一个公厕内,持刀伤人,捅伤了一名男童和男童的母亲。警方在接到报案之后,当场就抓住了这名男子,把受伤的母子俩送往医院救治,目前母子俩没有生命大碍,犯罪嫌疑人也被警方抓获。
但是具体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之中,我个人感觉是这男的受到了什么刺激要报复社会。虽然我并不知道他和受害人什么关系,但是能选择在公共场所之内,持刀行凶,连一个几岁的小孩子都不放过,可见心理得阴暗到什么程度,这种人,判个故意伤害罪,估计都是轻的,也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尽快侦破此案。
我国刑法中,对故意滚丛伤害罪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两个受害者被医院检查是重伤,那么这名男子就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两个受害人死亡,那么这名男子就会被判处十年以昌迹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此,也希望大家出门的时候都要小心一点,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远离垃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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