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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澳门什么时候回归祖国的?

香港和澳门什么时候回归祖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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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和澳门什么时候回归祖国的?

香港 1997年7月1日 1982年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英国政府开始就香港前途问题谈判。虽然《南京条约》与《北京条约》皆明文写道香港岛与界限街以南的九龙永久割予英国,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拒绝承认所有不平等条约,只承认香港受英国管理,而非英国属地,并要求英国将香港岛和九龙连同新界一并交还。鉴于香港岛、九龙少有平地,水、食物等物资多由新界或中国大陆供应,难以自给自足,而香港整体也没有因三条条约而特别分开发展,加上殖民地的军费支出庞大,英国政府决定将香港的主权交还中国,但同时极力争取维持在香港的利益。中英双方最终在1984年签订《中英联合声明》,决定1997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对香港岛、界限街以南的九龙半岛、新界等土地行使主权。澳门于1999年12月20日回归祖国 1987年4月13日,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联合声明中明确指出,澳门地区是中国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于1999年12月20日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