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的行政职能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一、本单位行政职能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铁路和航空交通行业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二、职责范围(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的政策和法规,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本市公路、水路、铁路和航空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地方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二)负责全市道路、水路和交通工业的行业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道路、水路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组织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运输和客货运输,监督、管理、调控交通运输市场,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安全,引导交通运输企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组织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的实施。(三)负责全市公路、地方航道、港口、车站及其设施建设、养护的行政管理和交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查、上报工作。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造价管理,负责省、云浮市投入地方交通建设资金的监管。(四)负责交通运输业(包括各种营运性运输,含出租车、公共汽车、旅游客车运输和涉外运输)的管理。(五)负责营运性客(货)运输停车站(场)、运输服务业、机动车维修业、汽车清洗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搬运装卸业、仓储堆存、机动车驾驶学校、驾驶员培训、内河救助打捞、船舶代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培训的行业管理。(六)负责全市水路运输及服务业、港口、航道、港航设施建设和使用岸线的行业管理。(七)负责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规费征稽和路桥收费站(点)管理;负责交通运政、交通稽查站、公路路政的行业管理。(八)负责交通行业科技政策、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与监督。(九)负责交通战备办的日常工作。(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