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调证明材料信如何填写?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材料标题请写成关于×××(同志、学生姓名)的××(称谓)×××(被调查人姓名)的证明材料。一般一位被调查人形成一份证明材料。请用A4开书信纸或B5纸书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的装订边。
请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不要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墨水及纯蓝墨水和复写纸书写,字迹清楚,不要涂改。不要在证明材料上批注“仅供参考”等之类词句。
符合党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函调、外调材料的有关规定的,接待单位党组织应积极配合,主动、及时办理,不得推拖或拒不受理。调查过程中,证明人提供了新的调查线索,或遇证明人工作已经调动时,接待单位党组织要负责办理转接介绍信手续。
受理政审调查中,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实事求是。证明材料提供前,应经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审阅。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党组织应在材料上注明证明人的政治状况和对证明材料的看法。
1、被调查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籍贯、出身、成分、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及与学生的关系。
2、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现实思想和工作表现情况,有无政治性错误或其它错误,怎样结论处理的。
3、有无政治、经济和刑事犯罪问题,做过什么结论,受过什么处分,本人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