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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首批业务规则

北交所首批业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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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首批业务规则

北交首批业务规则为《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试行)》(简称《交易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会员管理规则(试行)》(简称《会员管理规则》)。北交首批业务规则的主要内容包括:1、北交所上市标准平移精选层的四套“财务+市值”的条件;2、不再实行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制度;3、为引入做市机制、实行混合交易预留制度空间;4、探索与公司制交易所相契合的会员管理制度;5、对现金分红比例不作硬性要求;6、允许在充分披露并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合理设置低于股票市价的期权行权价格,以增强激励功效;7、符合新三板基本挂牌条件或创新层条件的,鼓励进入相应层级挂牌交易。拓展一下,在结构上,《上市规则》由发行上市、持续监管、退市机制和监管处理等四部分组成。北交所的上市标准平移精选层的4套准入标准。这一制度安排更适合盈利能力相对稳定且具备一定经营杠杆的成长型企业。目前,在精选层现有66家公司中,上述4套标准均有覆盖。其中,以第一套标准进入精选层的公司占绝大多数。根据《上市规则》,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可以申请到北交所上市。目前,不管是创新层,还是基础层,符合上述4套标准中财务条件的挂牌公司数量比较充足。《交易规则》从内容来看,整体延续精选层以连续竞价为核心的交易制度,涨跌幅限制等其他主要规定也均保持不变。主要内容方面:1、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2、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即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据了解,配套个股临时停牌机制主要是为了避免股价快速非理性波动带来市场恐慌和盲目交易,给予市场一定的冷静期;3、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上下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4、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5、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