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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才政策

南京人才政策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南京人才政策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含同等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入户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定试行1年的南京人才落户政《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试行将继续执行,延期至2020年2月29日。其中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直接落户新增:40岁内本科生及以上学历,先落户再就业。此前要求就业创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及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在南京就业创业即可落户。人才落户: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南京、大学生村官在南京工作、属于国家“千人计划”专家、有居住证在南京就业创业的、研究生在南京就业或创业的等11种情形。拓展资料: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45岁以下本科学历毕业生。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毕业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三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法律依据:《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一)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二)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三)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