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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证怎么办理?

兵役证怎么办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兵役证怎么办理?

1、上述对象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本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

2、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3、由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4、对历年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对象,兵役登记时,由街道人民武装部签署审验意见并加盖审验章。 

5、办理时间:根据上级兵役机关统一规定时间办理。

兵役登记的对象和范围是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龄在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适龄公民的兵役登记的时间为每年的8月15日至9月15日。

初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应根据兵役登记通告的要求,凭《兵役登记通知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通知书指定的地点参加兵役登记,接受兵役机关组织的身体目测、政治初审和年龄、文化初核;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每年应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依法参加复审;适龄公民兵役登记后,因就学、就业、户籍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兵役登记转移手续;适龄公民因其它原因未能参加兵役登记的,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机关办理补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