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分成几个国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分成六个共和国和两个自治省。
南斯拉夫一共经历两次解体,最终按照民族界线分为六个共和国和两个自治省。六个共和国包括: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顷早亚和黑塞哥维纳、马其顿、黑山和塞雀饥雀尔维亚。两个自治省包括:科索沃和伏伊伏丁那。
南斯拉夫是1929年至2003年建立于南欧巴尔干半岛上的国家,是以塞尔维亚族所建立的塞尔维亚王国为基础,经两次巴尔干战争及肢腔第一次世界大战,兼并语言、文化相近的周边小国黑山王国,吞并原来从属于奥匈帝国的弱小斯拉夫民族聚居地克罗地亚斯拉沃尼亚王国而形成的国家。
扩展资料:
南斯拉夫解体的过程:
1、1992年4月27日南斯拉夫联邦彻底解体,由塞尔维亚与黑山两共和国组成的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正式宣告成立。
2、1992年4月7日欧共体承认南斯拉夫波黑共和国独立。同日美国宣布承认波黑、克罗地亚和斯洛文尼亚共和国独立。
3、1992年南联邦议会联邦院通过了由塞尔维亚与黑山两个共和国组成南联盟的宪法,标志着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彻底解体。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南斯拉夫解体
百度百科——南斯拉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