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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身份证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1.先挂失身份证。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该尽快带着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公安局,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本,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补证办理。

2.可以先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在异地派出所,公安局,提供自己所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最好能够记得自己的身份证的号码。才能办理。如果没有临时身份证明的话可能就回不了家了。

3.若是坐火车的话,火车站门口都会有专门的办理临时身份证的窗口。一般只要报出正确的身份证号,地址等信息,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给你拍张照,很快就能办理临时身份证了。

4.如果住酒店或者宾馆的话,如果你的旅行伴侣时另一半或好兄弟好姐妹,一般你们中有人出示身份证就行了。酒店或宾馆要求严的话,那么你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开一个酒店入住的证明。

5.在飞机场办临时证明。来不及办理有效证明的旅客,可以携带本人户口簿或驾驶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到机场候机楼派出所开具临时登机证明。来证明你的身份。

6.平时可以把身份证等扫描到电脑上,并上传手机或者邮箱,电子备份能在所有纸质证件丢了之后发挥作用。以免真的用的到的话掉链子,会更没有证明自己的信息的。

7.向救助站求救。市救助站就表示,若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可直接求助。不需要任何证明,也可安排旅客回家。求助站就是为我们服务的,特别方便便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