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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海芬 袁连芳何方人士

聂海芬 袁连芳何方人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聂海芬,女,1965年9月出生,1986年参加工作,加入中国共产党,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袁连芳,一个神秘的证人,杭州人,1962年生,其父母均为杭州普通工人,育有袁连芳等兄弟五人,其中袁连芳排行老五,由其姑姑带大。

2000年以来,聂海芬主办及牵头主办的杭州市区重特大案件350余起,一审判处死刑的300余起。经她手装订的案卷材料可以装满一间30平方米的房间。她审核的预审案件,其中一起张氏叔侄10年强奸冤案已经平反。

在自2001年以来的办案中,通过发挥预审职能作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0余起,追回赃款800余万元,各项办案指标在省、市名列前茅。她受聘担任杭州市警校兼职教官,自编教材,将自己20年预审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新人。

聂海芬曾获嘉奖2次,立三等功2次,曾被评为浙江省“三八”红旗手、省刑侦行家、杭州市“三八”红旗手。

聂海芬 袁连芳何方人士

聂海芬错办冤案

杭州错判冤案令叔侄两人背负重罪,遭受十年牢狱之苦,而侦办此案的聂海芬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该案的证据无懈可击。

2006年4月13日,中央电视台第12频道《第一线》栏目推出“浙江神探”系列报道之“无懈可击聂海芬”。

节目讲述了聂海芬参与侦破“5·19奸杀案”时,如何在没有找到任何物证的情况下,通过“突审”,让“惊魂未定”的张氏叔侄交代“犯罪事实”,进而从“细节”入手,获得了“无懈可击”的证据。

在节目中,聂海芬说:“人刚刚到案,处于惊魂未定的状态下,经过突审,开口了,两个人都讲了。”而这里所谓的“突审”,被张辉、张高平一致认为是刑讯逼供。但事实上,聂海芬并非参与对于张辉、张高平的审讯。

在媒体采访张高平的代理律师阮方民时,阮律师指出在这起案件办理过程中,聂海芬只是案件的指导者,并没有参加一线的审问。而张氏叔侄也直接表示了没有被聂海芬审讯的情况。

张高平说,“从头到尾都没有女人审过我”,而张辉则说,“只有在提取DNA鉴定的时候,是一个女警员来给我取了指甲、毛发”。当拿出聂海芬的照片给他们看时,他们很确定地说“没见过”。

2013年3月28日,浙江省公安厅官方网站上刊登了一条针对张氏叔侄错案的简讯,称“这起错案的发生,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个环节,是有责任的,我们深感痛心,对当事人及家属深表歉意。

浙江省公安厅已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查,绝不掩盖、绝不袒护。”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聂海芬、百度百科-袁连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