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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红不让的争议内容

台湾红不让的争议内容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1.1998年10月初推出的〈变男变女变变变〉单元,在普遍级时段播出“反串秀”,遭新闻局认定违反《电视节目分级处理办法》,罚锾新台币九万元。当时新闻局指出:“反串秀虽为表演方式之一,然而此种反常表演的型态,长期在无线电视台以常态节目单元播出,对儿童心理及人格发展有不良的影响,不适合在晚间九时三十分前全家观赏时段播出,依辅导级节目规定必须于晚间十一时以后始得播出。”同时段的中国电视公司综艺节目《天才Bang!Bang!Bang!》也因同样的理由,遭罚锾同样的金额。

2.1999年2月26日的〈爆笑红不让〉单元,制作单位教唆儿童当街脱下工作人员的裤子。同年4月8日,新闻局依据《广播电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及第五款规定,进行高额罚锾。

3.1999年7月2日的〈整人红不让〉单元,因播出时段画面标示的是“普遍级”标志,但该单元曾有两人打架画面;因此,新闻局于同年7月21日依据《广播电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制作单位遭到高额罚锾。

4.1999年7月16日的〈整人红不让〉单元,徐乃麟拿着酒瓶猛烈敲打曾国城的头,而电视画面也是标示著“普遍级”。虽然该酒瓶只是特殊道具(糖玻璃制品),敲打时对方不会受重伤并流血(但是仍然会觉得疼痛);但新闻局考虑到观众的身心发展,决定比照第二次的方式,同时进行高额罚锾。

5.1999年7月23日的〈台湾什么都吃〉单元,因内容太超过规范、画面不妥,该单元也在播出两次后遭到新闻局高额罚锾。该单元导致该节目被罚次数累计满四次,该节目因此遭勒令停播。而据说该公文还是以出租车“迅速送至”台视的。

6.其他争议内容如:1999年6月至7月的〈新整人红不让〉单元,有对儿童观众打骂、叫嚣等画面;〈滚滚乐〉单元,是由一名女性在躺着的一群男性上“滚来滚去”,有不雅之嫌;〈通天辣面〉单元,一位国小四年级学童因吃过辣的面条,导致嘴唇红肿,眼泪与鼻涕一齐落下;〈Call Out八卦大连线〉单元,主持人要求女性参赛者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说出女性参赛者的胸围尺寸、内裤颜色、内裤形式等,都成了《台湾红不让》遭勒令停播的关键。关于此事件,新闻局是依据《广播电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款及第五款,连同〈台湾什么都吃〉单元,同时进行了高额罚锾。

台湾红不让的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