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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的样品管理程序

样品的样品管理程序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现场采样人员负责样品的采集至送检前的管理,包括现场标识、保存和运输。

样品管理人员负责样品的交接、实验室标识、保存和检毕样品的清理及质控样的编制。

分析人员负责分析过程中样品的管理。 现场采样人员对采集的样品及时进行标识、加贴标志。加贴标志上应包括采样地点、分析项目及样品编号等信息。

根据采样规范的要求,妥善保存和安全运输,需要加固定剂的,应现场添加固定剂,需要低温或避光保存的,应立即进行低温或避光保存(包括运输过程中),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沾污、变质和损坏。

现场采样人员将样品交样品管理人员,并在《样品交接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

客户委托的样品,由综技室将样品交监测分析室管理人员并在《样品交接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

样品管理人员接收到样品后,检查样品的状况,填写《样品交接记录》。

注明样品的编号、数量、特征、状态和是否有异常情况,对接收样品再加实验室编号,及时将样品转交分析人员,并说明是否留样。实验室编号按序排列,加注在采样编号之后,实验室编号每年更新一次。

测定污染源的颗粒物(含烟尘)的滤筒和测定空气中颗粒物的滤膜,因要求特殊,故先由样品管理员编号,交采样人员进行衡重、采样,编号按序编号,编号每年更新一次。

对增加的质控样,样品管理员进行室内密码、编制,按采样编号规定执行。

分析人员在样品的制备、分析过程中要严格控制环境条件,对样品加以防护,以免样品的混淆、丢失及变质。

分析人员应及时在样品标识上将分析完的项目加符号“X”,等完成全部样品的分析测试后,对无需留样的样品,由分析人员按“三废处理规定”进行处置。

对于监督性监测和仲裁性监测样品和客户要求留样的样品,检毕后由样品管理人员统一收集,在保存有效期内,按样品的保存要求妥善保存,逾期则予以妥善处置。

《样品交接记录》由样品管理员保管归档,按《档案管理程序》执行。

样品的样品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