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原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唯物辩证法部分的主要原理包括: 1、联系的普遍性和客观性原理 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要素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事物都与周围的其他事物相互联系着;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 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否定事物的联系,也不能把主观联系强加给事物。事物的联系具有客观性。 2、因果关系原理 事物之间存在着因果联系,因果之间既有先行后续,又有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原因与结果相互区别相互联系。 3、物质和运动、静止辩证关系原理 物质是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运动是普遍的、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静止是一种不显著的运动,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存在和发展,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4、整体和部分辩证关系原理 整体和部分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区别:第一,二者的内涵不同;第二,二者的地位与功能不同,整体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第三,整体具有部分根本没有的功能;第四,当各部分以合理的结构形成整体时,整体就具有全新的功能,整体的功能就会大于各个部分功能之和;第五,当部分以欠佳的结构形成整体时,就会损害整体功能的发挥。二者联系:第一,二者不可分割;第二,二者相互影响,整体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会影响到部分的性能状态及其变化,反之,部分也制约着整体,甚至在一定条件下,关键部分的性能会对整体的性能状态起决定作用;第三,整体和部分的地位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原理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联结;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6、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辩证关系原理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7、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辩证关系原理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它们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8、内外因辩证关系原理 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 9、质量互变关系原理 一切事物的变化发展,都是首先从量变开始的。没有量变作准备,就不会有质变发生。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事物的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时,又必然会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