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只有子公司有征信报告。分公司是没有征信报告的。分公司的征信报告就是总公司的征信报告。拓展资料: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子公司必须独立核算,独立申报纳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可以不独立核算,所得税可以在总公司合并汇算清缴。1、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子公司应当单独计算应纳税额,在注册地缴纳税款,并适用按月(或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的规定。设立为分公司后,在企业所得税的征管上执行跨地区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事项,子公司自行收集整理资料,向当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分公司应由总机构收集整理资料,并向总机构所在地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申请。2、其他税种的影响增值税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都需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其他地税,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均需在资产所在地纳税;而个人所得税也应在企业生产经营当地缴纳。因此,无论设立成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对项目所在地的地税基本不产生影响。二、总公司需要承担分公司/子公司所有的债务承担吗?1、分公司需要总公司承担所有债务。这是由分公司的性质和地位决定的。这是因为:分公司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且法律规定,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2、其实,如果不想让总公司承担下属分支机构的债务,可以考虑设立子公司。这是因为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自负盈亏。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