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一、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几年1、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肇事逃逸认定的要件如下:(1)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是为了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2)行为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即先前行为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3)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并非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是什么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如下: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医疗费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