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被立案调查,或判15年有期徒刑?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是的,12月20日消息,某平台主播辛巴带货“假燕窝”一事持续发酵。辛巴公司所处的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由于涉案金额过大,辛巴或许面临15年有期徒刑。
据悉,事件缘起系辛巴带货燕窝被一名叫王海的职业打假人打假。王海曾将辛巴所售燕窝送去专业机构质检,得出的结果,确认该产品就是糖水。辛巴随后发文回应,消费者如不满可申请退货退款,自己将督促售后。
辛巴承认自己确实有夸大宣传的成分,之后会召回所售产品,退一赔三,他承诺将进行6000余万元的赔偿,据悉辛巴团队现在已退款2400万元,后续也在积极进行协调中。
扩展资料: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相关法律条文
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五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辛巴被立案调查 可能面临1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