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申请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1、“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2、其他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3、产业园区。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4、京籍无房职工家庭。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申请人具有房源分配区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房源分配区工作。5、外省市来京家庭(“新北京人”)一是必须是在京有稳定就业,且从事的产业行业不得在禁限目录范围内;二是要求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在京没有购房记录,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性住房;三是与居住证政策挂钩,要求已办理居住证。申请公租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5周岁以下,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60个月。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转租、转借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集体承租企业要高度重视、迅速进行自查,全面详细摸底和汇总本企业在市本级公租房承租住户信息,如实填写《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申请表》里所涉及内容,并提供承租人的6个月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工资流水少于6个月的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正式社保缴纳证明,职工直系亲属共同居住的须提供结婚证、户口薄证明关系,不得遗漏任何一个本企业承租住户房源。8月7日前将经所管辖社区、街道公示完毕后的《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申请表》报送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保障中心将进行逐户排查。
第二条 对于未按时如实提供《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申请表》,存在非本单位职工居住或作为库房、办公室使用等违规行为的,应立即腾退,否则我单位将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并列入发改委企业征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