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否,请批示。”是否应在正文后空一行处?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不用空一行。请示的写法如下:
(一)标题。
1.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例1《××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路上禁止重型卡车和大型货车行驶的请示》。
2,事由+文中:例2《关于建立中国工程院有关问题的请示》。
(二)主送机关:只能有一个。
(三)正文请示原因、请示事项、结语。
(四)落款。
(二)范文如图所示:
写请示文的注意事项:
1、请示应做到一文一事。
一个请示只能有一个请求事项,而不能有多个请求事项。
这是因为,多个请求事项会给上级机关的批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缺乏针对性和单一性,导致请求的事项不突出、不明确,不利于所请求事项的及时解决。
另外,若请示多个跨部门、跨领域问题,也给上级机关指示和批准带来了公文处理上的难度,影响办事效率。
2、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请示若有多个主送机关叫多头请示,多头请示会使受文的多个上级机关不便于批复,或者说无法批复。尤其会造成批复的结果不尽一致,容易把问题做成“夹生饭”,从而延误了问题的解决。一般情况下,请示不宜向上级机关的领导者个人行文。
3、请示的事项应当力求明确、简洁。
请求上级对什么问题作出指示、要求批准什么事项,必须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能模棱两可、含混不清、拖泥带水,不知所云。否则,上级机关很难做出指示或批准。
4、不能越级请示。
不允许越级请示。这是由各级机关的职责路线和职能所决定的。
5、请示不能同时抄报下级机关。
请示虽然是正式公文,但不能抄报下属机关。这是由请示的性质所决定的。请示属于上行文,在尚未得到上级机关指示或批准前,不宜将尚无定论的事项告知下级机关。
假设已经告知了下级机关,而又没有得到上级机关的指示或批准,就会在下级机关造成思想上或政策上的混乱,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动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