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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市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上海市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10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一、学校全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二、校址校本部: 上海 市 浦东新 区 周祝公 路 279 号三、层次□ 本科 □ 高职 √ 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2010年自主招生计划350名,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限招英语语种考生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护理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作特别强调: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第三条列出的任何一眼视力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或一眼失明);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者(或一耳全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学校均不予录取。医学营养(食品卫生)、护理(幼儿保健)专业不招HBsAg阳性考生。九、录取规则(一)考试科目考生类别文化课测试科目专业基础理论测试科目高中生语文、数学、英语无三校生语文、数学、英语正常人体学(二)报名及考试费: 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门26元(沪价费[2006]5号)。(三)文化课和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时间文化课测试时间:2010年3月6日(周六)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时间:2010年3月 6日(周六)备注:各科目具体测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四)加分条件:(1)推荐加分:A、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20分。B、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竞赛和青少科技创新大赛前五名者,加20分。C、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区、局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15分。D、在高中或“三校”学习阶段获得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竞赛和青少科技创新大赛前五名者,加15分。(2)技能加分:A、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个人全能一等奖获得者,加15分。B、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全能二等奖、单项一等奖获得者,加10分。C、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单项二等奖获得者,加5分。(3)政策性加分:A、烈士子女,加10分。B、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及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加5分。C、少数民族,加3分。备注: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以上“加分条件”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在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与缴费手续时交我校审核。2、如即符合推荐加分又符合技能加分,以分值高的项目加分,不累计加分。3、加分计入考试总分。(五)录取办法:1)学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课测试成绩(及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1.3划定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资格线,在资格线上的考生可以参加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30分,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满分为20分。 2)高中生:按文化课测试成绩+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加分(享受学校制定的加分政策)的合成分;三校生:按文化课测试成绩+专业基础理论测试成绩+面试和理化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加分等的合成分,参考填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3)高中生和三校生考试用同一份试卷,但录取分别以对外公布的计划名额择优录取。4)临床医学(乡村医生)专业采用“定点招生、定向培养”方式,限招崇明县、金山区、奉贤区、青浦区、松江区、嘉定区、浦东新区部分乡镇(含原南汇区乡镇,具体招收乡镇详见校园网)等7个区县的高中生,考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在的区县卫生局或乡镇政府签订《培养协议书》。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中外合作专业:护理(中美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价费[2004]30号);口腔医学技术(中日合作)每生每学年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000元,5~6人/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学校名称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021-33755206、33755215十三、投诉电话上海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监审办公室:021-33755321十四、网址www.sihs.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校学年奖学金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具体见学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