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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如何改革?

中小学教师职称如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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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称如何改革?

2011年8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意味着全国将有越来越多的中小学教师可以参评与教授级别一样的正高级职称。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以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是1986年建立的。按照国家规定,中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职称最高等级仅为中级,影响了很多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这次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将原来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职称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员级相对应。以前职称设置中学系列主要分为:中学高级、中学中级(一级)、中学初级(二级、三级)与中专系列对应的:高级讲师、讲师、助教(中学高级教师、中专高级讲师相当于大学副教授级;助教,相当于中学的二级教师。)小学系列主要分为:小学特级教师(小高高)、小学高级、小学一级、小学二级、小学三级。按照国家现行的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应该是事业单位岗位聘任制,也就是你在什么岗位拿什么钱。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三类。管理类岗位就是干部类岗位,国家分为10个级别,你毕业工作一年后应该是9级,同样问一下单位级别,科级事业单位最高是7级,处级是5级,厅局级是3级,国家级事业单位是1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