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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疗与保健品的区别

食疗与保健品的区别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食疗与保健品的区别

区别一:概念不同  普通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保健食品: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必须符合四个要求,一是经必要的动物或人群对其做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二是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三是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四是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条)。  区别二:原料不同  普通食品:所使用的原料必须是安全的。  保健食品:所使用原料要求在本产品使用范围内是安全的(安全毒理学试验),药品原料需经过药理学和毒理学以及临床的综合评价才能认定的。  区别三:管理不同  普通食品:由区一级的卫生局和技术监督局管理。  保健食品: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生产过程。  区别四:标签管理和命名不同  普通食品:要求参照GB7718和食品标签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参照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药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执行。  区别五:标签管理和命名不同  普通食品:要求参照GB7718和食品标签管理规定。  保健食品:参照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和药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执行。  区别六:申报程序不同  普通食品: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将企业标准备案后,在食品卫生许可证上增加范围即可。  保健食品:需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批文下来后,还需在卫生许可证上增加范围。  区别七: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受理部门不同  普通食品:一般是在卫生监督所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即可。  保健食品:在药品监督管理局取得,在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同时进行保健食品的GMP审核,也就是说在食品卫生许可证上标注符合保健食品G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