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经济适用房去哪申请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律分析:1、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
2、街道办事处初审
3、初审公示
4、街道办事处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
5、区建设(住宅)局复审住宅售房中心终审
6、终审公示
7、住宅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
8、打分、排队
9、终榜公布
10、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
11、申请人自选房号
12、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
13、申请人交纳购房款
14、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