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远在哪里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内蒙古自治区。
绥远省为中华民国时的塞北四省(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宁夏省)之一,简称绥,省会归绥(今呼和浩特市),在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绥远在清朝为归绥道,属山西省管辖,1914年中华民国袁世凯北洋政府将之分出山西,与兴和道建立绥远特别区,192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改称绥远省,省会为归绥(今呼和浩特),抗日战争时期省会为陕坝(今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陕坝镇)。1954年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
扩展资料:
民国时的绥远建制:
民国17年(公元1928年)9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第153次会议议决将绥远特别行政区改建为绥远省,委员制仍旧。民国18年(公元1929年)1月,遵照行政院颁发的条例,正式建立绥远省政府,省会设在归绥县城。
绥远特别行政区都统公署改为绥远临时区政府,设主席1人,委员4人并分别兼任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厅长职务。
政府设委员7~9人,其中主席1人,蒙古族委员2人,另4名委员分别兼任各厅厅长,设置秘书处及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建设厅、高等法院、全省保安司令部等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内蒙古区情网-[组图]第一节 绥远省政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绥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