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经营许可证哪个部门办理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煤炭经营许可证已经取消,只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审查的煤炭经营企业经营资格,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注册资金在五千万元以上;2、独立拥有产权的储煤场地在二万平方米以上;3、独立拥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施;4、独立具备符合规定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人员。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1、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2、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3、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5、固定经营场所证明;6、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7、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8、质检部门出具的计量设施、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9、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法律依据《煤炭经营许可证》第十七条 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活动。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