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教考试考哪几门?有没有人能告诉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三)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2009年5月17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5月25日左右通过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3、笔试成绩加分。 服务期满1年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县区工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7分,在农村乡镇以下基层工作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年限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持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 报考基层法院的考生,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书的,笔试总成绩加7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持法律职业资格A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加分。 以上加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超过规定时间或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加分证明的考生,加分资格取消。每个考生只能加分一次,就高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情况统一在网上公示。为加分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资格,永不录用,同时追究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计划选调数量1:3的比例,从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基层法院每个选调职位的计划选调数量与进入面试考生的人数未达到1:3的,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具体调剂办法将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4+面试成绩/2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省委组织部按照计划选调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范围,并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我省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人员到定点医院体检。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缴纳。 (六)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由省委组织部确定考察对象。委托高校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思想、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中若发现考生在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选调条件者,立即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