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1.5亿的“警虎”受审,他涉嫌哪些违法违规事情?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5月27日,63岁的内蒙古“警虎”马明站在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他被控19年间受贿1.5785亿余元。马明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1、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警虎的本名叫马明,他是2012年从吉林辞职以后到内蒙古当选为书记,并且在此工作就是好几年,但是这几年的治理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他勾结当地的一些开发商和不法商人,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来获取经济收益和利润。
不但没有尽职尽责,还把当官看作是一种敛财的工具,追求物质享受。
2、为他人提供职务调整,贷款等业务。
一些人为了能够升职加薪,就采用一些送礼送钱的方式来贿赂马明,19年来,他贪污的金额已经高达1.5亿元人民币,同时还为一些开发商或者企业提供贷款等业务,想要升职加薪就必须送礼或者请客吃饭等这样的贿赂方式。
3、马明的多名属下全部被严查。
犯了这么大的错,他的属下一定会被严查,经过调查发现很多科级领导或者小组领导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贪污,这些都与马明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
2019年6月,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赵云辉被查。2020年9月,赵云辉受审,他被指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持有枪支罪。
总的来说,在这19年他犯下的罪名已经足够判刑了,而且贪污的金额高达数亿元,目前正在被最高法院审理当庭审理的人员高达30多人。
我们也坚决的反对这种贪污受贿的行政官员,希望有关部门和最高法院能够对这位贪污腐败的官员作出依法严惩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