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警察的组织构成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法国警察分为三种,分别是由法国内务部管理的国家警察、由法国国防部管理的宪兵及负责城市管理的市政警察。
但真正意义上的警察就是国家警察和宪兵,分别隶属于内政部和国防部,均实行自上而下的垂直领导。
法国国家警察和宪兵是接受国家垂直领导的两个独立的警察系统,警察机关与地方政府是合作关系,没有隶属关系。国家警察隶属内政部,主要负责城市的警务工作;全国宪兵隶属国防部宪兵局,主要负责乡村和小城镇的警务工作。
扩展资料:
法国国家警察,前身为治安处,拥有法国各大城市及市区的警政管辖权;员工约15万名,直属法国内政部。
法国警察体制是警宪结合的中央集权制型,内政部下设国家警察局,辖警察10万余人,负责1万以上人口的城镇治安。
另有宪兵6万~7万人属国防部宪兵局指挥,参加维护首都治安、警卫首脑机关,负责农村治安等。意大利、西班牙、比利时、土耳其以及拉丁美洲一些国家的警察体制大体类似法国。
警察和宪兵两所国家级执法机构的存在分别在司法管辖区-市区及乡郊,警察负责全管大都会巿区的警政。宪兵执行二万人口以下的城市及乡郊的警政。
法国实行欧陆法系的法国,负责刑事案件调查的法官有全权将某案件转交至国家宪兵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国国家宪兵特勤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国国家宪兵干预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