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扩展资料: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颁布)、税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以及由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的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的规定,构成了现行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体法律基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