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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报考指南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报考指南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报考指南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本竞赛可以从收到通知之日起开始宣传、发动。报名时间从2009年1月1日起截止到2009年3月10日。 附1: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ECCS) 通知.doc 考试大纲各类考试的初赛和决赛赛题的命题将依据《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文件,并借鉴国内外最新的测试理论和命题技术、方法,既要参考现行各种大学英语教材,又不依据任何一种教材;既要贴近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又要有利于检测出参赛大学生的实际英语水平。本竞赛的初、决赛赛题注意信度和效度,内容上体现真实性、实用性、交流性和时代性。附2: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表.xls 奖励办法1. 奖励等级: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 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 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 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 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 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参赛人数不足167 人,但不低于100人的学校可以有一名学生参加决赛。另设优秀组织奖,颁发给竞赛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各级竞赛组织单位和个人,由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织委员会统一评选和颁奖。2. 获奖证书: 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限一名)由全国竞赛组委会分别 颁发获奖证书和荣誉证书,向所在学校颁发奖状,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学生由全国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向获优秀组织奖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向其所在的单位颁发奖状。3. 奖励形式:获特等奖的学生名单将在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站(www.tefl-china.net)、英语辅导报社网站 (www.ecp.com.cn)和全国主要外语报刊上宣传表彰,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颁奖形式自定。4. 其它奖项: 各省级竞赛组织机构经全国竞赛组织委员会同意后,可根据各地参赛实际情况,另外设置一些必要的奖励,或减少奖励等级和人数。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具体情况增加决赛名额(总获奖比例不变),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可向采取此种方式进行决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提供决赛赛题, 但增加的决赛参赛者即6‰以外的决赛参加者)每人需向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交纳参赛费5.00元,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委会统一汇至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办公室。5. 系列活动: 2009年暑假期间举办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总决赛暨2009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主要活动内容包括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和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获特等奖的大学生均有机会参加。全国总决赛的部分优秀选手将有机会被选派出国参加国际大学生英语竞赛和访学活动。 参赛对象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的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的学生参加。 参赛时间1.初赛时间。初赛定于2009 年 4 月 12 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初赛由全国统一命题,包括笔答和听力两部分。初赛听力采取播放录音的形式。2. 决赛时间。 决赛笔试定于2009年 5月10日(星期日) 上午9:00—11:00 举行。决赛分两种方式,各地可任选一种:第一种是只参加笔试(含听力),第二种是参加笔试(含听力)和口试。只参加笔试(含听力)的学生的决赛成绩满分为 150 分; 既参加笔试(含听力) 又参加口试的学生满分是200分,其中笔试分数为 150分(含听力) ,口试分数为50 分。 口试方案和题目由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统一命制, 各省级竞赛组委会选择是否统一参加口试,并决定口试地点、时间、形式等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