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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工商局

焦作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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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工商局

我叫赵森,男,1977年生(公民身份证号为:410823197712108914),家住武陟县嘉应观乡南贾村四号院,从事运输物流生意。通过亲戚朋友东借西凑了23万多块钱,于2010年6月份购买了三辆载货汽车,事后发现三辆车均为假冒产品。  焦作市工商管理局不仅不履行其作为一个国家法定机关自身的职责,而且与其下属机关(武陟县工商管理局)相互推诿案件,掩盖事实。在宣扬法治社会的今天,我一个农民遭受严重的经济损失却不予以解决。一拖就是半年,我承受着越来越大的经济损失。  对此事件当地工商局都无视法律的存在,我一介平民哪敢妄想得到法律的公裁,我只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我主持公道,调查处理此案件,赔偿其对我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和别人合伙做运输物流生意,由于生意需要,我在2010年6月18日和6月29日先后两次在经销商(武陟恒源车辆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三辆时风牌载货汽车(车的详细情况后附复印件),均为一次性全额付清。购买后,我去给车辆办理营运手续和牌照的时候,车管所不给办理。因为该车发动机是国二标准。(国家发改委早在2008年7月1日起,做出明确规定:“新车上户只允许国三排放标准车辆。国二排放标准车不允许在车管所上牌,而已经上牌的国二车继续路面行驶不变”。)  而我所要购买的车的发动机是国三标准,并且三辆车的合格证书也都确实显示为国三标准,但是实际上三辆车的发动机却是国二标准。我受骗了,买的是假冒产品。国三标准与国二标准的区别是国三标准要求更高,更环保。现在国二排袜陵放标准的车是不允许在车管所上牌照。  发现这一问题后,我找到武陟恒源车辆销售有限公司询问,他们当时也承认确实是以上的情况,车辆与合格证实际不符。当时他们只同意退车,当我提到经济赔偿的时候,他们却不予理睬,不给予赔偿。后来我就将此事向武陟县12315投诉,12315随后责令武陟县龙源工商所对此事进行调查、调解。但是调解的结果只是要求经销商退车,并做出适当的经济赔偿,而且还没有说具体的赔偿金额事宜(调解书在工商局有备案),更没有对武陟恒源车辆销售有限公司这种销售假冒为例产品的行为给予处罚。  为了不让更多的消费者像我这样上当受骗,同时也维护我们消费者的利益,行使我们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于是我又向焦作市工商管理局反映,焦作市工商管理局在得知情况下,责令武陟工商管理局经检一中队对我所反映的事情进行处理,经检一中队在没有对该车辆进行鉴定的情况下,仅仅是走访了有关部门(口头走访),并没有书面材料,便对该车辆做出了“符合标准”的结论。这样的执法我实在不敢恭维。  万般无奈,我又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车,武陟恒源车辆销售有限公司的销售人员却说:“你还去告我们呀?给你说吧,车在我们这里是不合格的,但是到了工商局哪里就是合格的了,你不是想告我们吗?现在车也不给你退了,你想怎么告就怎么告吧。”(他们一个销售人员甚至还威胁我说:“再闹打断你的腿。”)  随后,我又到焦作市工商管理局询问处理结果,工作人员对我的答复是:“该车辆是合格产品”。当我要求看鉴定结果的时候,他们却说:“你如果要看鉴定结果的话,就到武陟工商管理局经检一中队看吧”。于是,我又到武陟工商管理局经检一中队后询问结果,工作人员却拒绝我看鉴定结果。  从刚开始经销商承认车辆是不合格的,到武陟县龙源工商所的调解、调查,又到我向焦作市工商局反映得出的最后结论确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说“车辆又是合格产品了。”这一前一后的两种结论更让我不解。  作为工商管理部门,他们没有通过正常的执法调查程序,没有调查鉴定是不是国三标准,是不是与合格证的标准相符,仅告闹戚仅只是所谓的口头答复就做出车辆是“合格”的结论。这样不严格按照国家正常法定程序做事、办案,我作为农民还知道是违法的,难道执法机关就不知道么?我觉得这实在是可笑可悲。  并且国三发动机是在国二发动机的基础上,对一些内部、外部结构进行了产品优化,区别是很明显的。即使没有经过仪器设备的鉴定,正常的视觉也能辨别。我不知道武陟工商管理局经检一中队是怎么看的。  在国家倡导“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今天,国三标准是2008年国家出台的政策,我购买国三标准的车也是极其配合国家的政策的。我要买国三标准的车,却买到了冒充国三标准的国二的车,然而武陟县工商管理局弯孝和焦作市工商管理局却执意要说是国三标准的,他们都在指鹿为马,我的车车管所又不给办牌照,你说叫我这个老百姓该怎么办?实在是没办法啊,才向贵局反映。  武陟恒源车辆销售有限公司顶风冒险销售假冒产品,不但没有受到惩处,而且还受管理部门的放纵欺诈一个又一个像我这样的农民。他们使用国三发动机的公告销售国二标准的产品,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欺骗了消费者,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车辆正常的使用下,也对气候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违法的行为。直至现在,我购买的三辆载货汽车已有半年之久,由于不能及时的投入使用,给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后来我又到技术监督局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告诉我说:“该车确实为不合格产品,此产品类似你反应的情况以前也被我局受理过,并对其进行过处罚。但是产品流通领域归工商管理局管辖,生产领域归技术监督局管辖,你们还是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吧。”  做为一名消费者,我想我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的权益,我要将我所遇到的事情向工商管理局申诉,工商管理部门会是市场的好卫士。谁知焦作市工商管理局与武陟县工商局推来推去,这个叫找那个,那个叫找这个,玩弄百姓,不给解决问题。  我只是一个农民,没什么经济收入,本想车辆投入使用后挣钱来养家糊口,捞回成本的。不料却遇到这样的问题,而且是一拖再拖耽误了半年还没得到解决,亲戚朋友经常上门催我还债,我整天过着东躲西藏的生活,再看着借钱贷款买来的三辆汽车不能正常投入使用,心里真不是个滋味。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老百姓,这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声的感觉,是在令人感到心酸和绝望。真不知道该怎么生活下去,为什么这种类似的事件在我市也发生过,都得到了处理,而我就不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  处于弱势群体的我,相信党和政府会为咱老百姓做主的。我对国家执法机关的工作情况是相当肯定的,但是我也知道有极个别执法人给政府抹黑,不知道维护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真真切切的希望这种事件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加大执法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对售假予以查处并给以处罚。对此严肃调查,制止经营者的不法行为,解决纠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直至目前,武陟恒源车辆销售有限公司还在继续销售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还有消费者在继续的上当受骗。这种破环境且不合格的车辆还在车辆销售市场领域流通、使用。  我知道这只是我单方面的陈述,再次恳请相关职能部门能对我反映的事情给予调查,关注此事,予以查处。维护法律的尊严,给一个消费者满意的答复,给一个老农民讨一个应有的公道!  一个无权无势的老百姓:赵森  201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