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的是哪个国家机关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62条(全国人大职权)第(十四)项规定,全国人大有权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
《宪法》第67条(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第(十八)项规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宪法》第8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扩展资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修改宪法;
2、监督宪法的实施;
3、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国家基本法律;
4、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6、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