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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陪审员条件

人民陪审员条件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人民陪审员条件

人民陪审员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不得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3、年满二十八周岁;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一、人民陪审员申请的程序如下:1、选任公告公开,利用报纸、电视台、信息网络以及张贴选任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进行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公告,将选任条件具体而明确、简明扼要地提出来;2、报名自愿,自愿报名者来法院填写报名申请表(或通过网络下载),凡未填写报名申请表的不具有参加选任的资格;3、资格审查公开,由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报名人员进行基本情况核实后,制作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决定书;二、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年满二十八周岁;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五条 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年满二十八周岁;(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