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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案件结果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案件结果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根据公布的审判结果,共有14人被一审判处死刑,但赖昌星的胞兄胞弟因有立功表现等原因,幸免一死。赖昌星之兄赖水强,是该走私集团走私香烟的主犯,因有坦白交待情节和重大立功表现被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赖昌星走私集团的骨干分子、赖昌星弟弟赖昌图,因有投案自首和重大立功表现也被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走私案并未终结,随着整个案件查处工作的深入开展,还会有一批犯罪分子将依法受到严惩,一些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将受到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远华走私犯罪集团的主角赖昌星在逃亡十二年后,于2011年7月21日被加拿大方面否决其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并于7月23日被加拿大有关部门遣返回国。7月23日下午,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办理了有关交接手续。随后,我公安机关依法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与此同时,与该案有关的其他高级官员也会在不久的将来受到审判。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与闻名全国的厦门远华走私大案有牵连的公安部原副部长李纪周已被逮捕并立案侦查。李纪周不但与远华走私大案有牵连,而且与广东湛江走私案、深圳海关走私案都有牵涉。在上述几案中,李纪周收受了巨额贿赂。他已于1998年12月:撤职调查,1999年底:正式逮捕。

2011年7月初,赖昌星被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拘留,拘留后48小时聆讯于温哥华时间7月11日下午1时进行。如果赖昌星滞留加拿大的理由被法庭否决,最快他有可能在7月25号被遣返中国。据加拿大当地媒体报道,加拿大联邦法庭法官萧尔(Michel Shore)于温哥华时间21日下午6时宣布,否决“厦门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

20日,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对赖昌星拘留7天后聆讯做出判决结果,以羁押理由不充分,裁决赖昌星获有条件保释。21日,加拿大联邦法庭开始聆讯赖昌星遣返案,审理赖昌星提出延缓遣返的要求。

赖昌星与家人1999年8月13日以旅游身份进入加拿大。2000年3月旅游签证到期,加拿大发出有条件离境令。同年6月,赖昌星夫妇提出所谓“难民”申请,但一直遭加拿大政府拒绝。

2011年7月20日晚,加拿大联邦法庭作出裁决,接受加拿大移民部有关暂缓执行加拿大移民暨难民局准许赖昌星有条件假释的申请,至此,赖昌星仍未能获释。

温哥华时间7月21日下午6时,加拿大联邦法庭法官萧尔(Michel Shore)宣布,否决赖昌星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这意味着赖昌星将会被遣送回中国,而最快的时间是2011年7月23日。

2011年7月21晚 加拿大联邦法院当地时间21日晚决定驳回赖昌星关于暂缓执行遣返令的申请。决定执行赖昌星的遣返令。到目前为止,赖昌星遣返案的所有法律程序均已结束,等待他的将是加拿大政府采取行动将他遣返回中国。加拿大移民部律师海伦·帕克21日上午表示,赖昌星最快会在7月23日被遣送回中国。赖昌星于温哥华时间7月22日下午中方表示欢迎在加拿大警察的押送下搭乘飞往中国的民航班机离开温哥华国际机场。中国承诺,对赖昌星不会判死刑和受虐待,但难逃法律惩罚。

2011年7月23日,下午4点28分,赖昌星乘坐的飞机抵达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

2011年7月23日,下午4点28分,赖昌星抵达北京。中加双方在北京首都机场办理有关交接手续。随后,公安机关向赖昌星宣布了逮捕令,并向其交代了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在内的法定权利。

2012年5月18日上午在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赖昌星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千万元,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赖昌星的违法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的案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