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员脱密期三不准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三不准”包括:
未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出境;
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
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其他服务。
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要求主要包括:明确脱密期限;与原机关、单位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所知悉国家秘密的承诺;及时清退所持有和使用的全部涉密载体和涉密信息设备,并办理移交手续。
扩展资料:
涉密人员脱密期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实行脱密期管理。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应当按照规定履行保密义务,不得违反规定就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国家秘密。
《公务员法》中第八十一条明确指出: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不得辞去公职。在这些特殊职位上任职的公务员要辞去公职,必须离开这些特殊职位后一定时期,也就是过了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才可以辞去公职。
纪检干部比一般公务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有更加严格的保密要求。必须把保密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生命线,加强对涉密岗位纪检干部的监督管理,即使离岗离职也要严格保密要求。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在第五十条中针对纪委保密工作可能出现的风险点作了规定,一方面明确了脱密期保密要求:“纪检机关涉及监督执纪秘密人员离岗离职后,应当遵守脱密期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相关秘密。”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纪检机关“脱密期”是什么?涉密人员脱密期三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