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小娟入狱记:拉着大姐的女儿女婿杀了二姐一家四口,究竟有何深仇大恨?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人们常说血浓于水,但并不是所有的亲戚都能一直和睦相处。广西贺州的一些兄弟姐妹可能因为一件小事就分道扬镳了。
上世纪70年代,广西贺州有一户普通人家。父亲是一名矿工,家里有五个兄弟姐妹。大姐一出生就残疾了,一直由亲戚照顾。
二姐是凌小云,最小的妹妹是凌小娟。她父亲在一个矿工工作,这是家里的经济来源。随着孩子们的成长,她的父亲已经不能养活这个家了。
几年后,二姐嫁给了当地的一位商人。1996年,凌小云再婚,凌小娟也结婚。
2000年,玲玲生了一个孩子,很快就离婚了,留给前夫10万元。2001年,当凌晓娟开始创业时,凌晓娟向她借了20万元。二姐答应她,钱将作为股份使用,利润将在年底分红给她。
水泥生意做得很好,二妹到别的地方发展生意现在给了凌小娟,可是凌小娟不能把这些经营下去,生意越来越差,最后亏了钱。
眼看着生意亏损中漏出的钱,凌晓娟记起身无分文回借给二姐20万的尴尬,对二姐非常不满,认为是二姐故意耍自己。
不久,凌小娟嫁给了一名调度员,生了两个女儿。她的生活很艰苦,但二妹妹越来越有钱,这更加深了凌的不满。
2007年大姐心脏病发作住院,大姐的两个孩子来找凌小娟借钱,但凌小娟没钱,两个孩子去找凌小云,但凌小云拒绝借钱,最后大姐死了,凌小娟把一切都怪在凌小云身上。
2008年,凌和她的丈夫被迫辞掉工作,去找了二姐。凌帮他们找到了一份工作,但好日子没过多久。2010年,玲玲被诊断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症,这让这个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凌小娟看着凌小云富裕的生活,越来越不满,她想找机会杀了凌小云,让母亲继承财产,然后把财产占为己有。
一年后,凌志去找大姐的两个孩子,请他们做她的帮手。大姐的女儿甚至把男友拖下水,答应付给他50万元封口费。
2011年初,她的母亲去二姐家住了几天。当她回到家时,她让凌把她的东西寄回来。凌趁此机会偷偷配了二姐家的钥匙。
2011年3月,他们开始了第一次尝试,但计划没有成功,因为大姐的女儿害怕得临阵退缩。
死神降临了
2011年5月1日,凌晓娟打电话问工资,二姐说家里没钱花,那她的工资是从哪里来的?正是因为这句话,凌小娟决定提前实施计划。
5月2日,凌和她大姐的两个孩子在外面一直等到凌晨3点。凌偷偷地拿出一把备用钥匙,打开了二姐家的门。她在客厅里又等了一个小时,因为她害怕二姐的家人可能还没睡着。
他们来到四楼,用锤子和匕首杀了二妹的四口之家,然后来到二楼计划杀死二妹的公婆。幸运的是,那天晚上,公婆睡觉时把门锁上了,这才逃过了一劫。
犯罪后,这些人开始逃跑,20多天后被警方抓获。2011年11月9日,嫌疑人凌晓娟及其姐姐的两个孩子被判处死刑。
感情在金钱的诱惑下显得那么渺小,但自己不努力工作就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别人,这是不应该的,因为自己的欲望杀死自己的血亲,无论悔改都是没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