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妊娠糖尿病?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所谓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孕妇在妊娠期间首次出现或被诊断的糖尿病。根据WHO的《妊娠期新诊断的高血糖诊断标准和分类》,妊娠相关的糖尿病定义及诊断标准如下:
1. 妊娠期糖尿病(GDM):
是指在妊娠期间发生的糖代谢异常,但血糖未达到显性糖尿病的水平:孕期进行75 g 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空腹血糖5.1~ <7.0 mmol/L,OGTT 1 h 血糖≥10.0 mmol/L,OGTT 2 h血糖8.5~<11.1 mmol/L,符合上述任何一项标准即可诊断GDM。
2. 妊娠期显性糖尿病(overt diabetes mellitus,ODM):
在孕期任何时间发现且达到非孕人群的糖尿病诊断标准,即空腹血糖≥7.0 mmol/L或糖负荷后2 h血糖≥11.1 mmol/L,或随机血糖≥11.1 mmol/L。
3. 糖尿病合并妊娠(pre-gestational diabetes mellitus,PGDM):
指在孕前已经确诊的糖尿病。
在妊娠期检查发现的糖尿病患者中,因为妊娠出现糖代谢紊乱的约占90%, 8%左右是原有的糖尿病在妊娠期间才被发现。一般所说的妊娠期糖尿病多指因为妊娠出现的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对孕妇及胎儿健康均有影响,如控制不佳可导致孕妇流产、难产甚至胎儿死亡。所以对妊娠期的女性,应积极进行糖尿病筛查。对于确诊的妊娠期糖尿病和孕前糖尿病患者,应进行空腹和餐后自我监测血糖,实现血糖控制。生活方式改变是妊娠糖尿病治疗的基础,如果不能达到治疗目标,应该加用药物治疗,首选药物是胰岛素。怀孕时A1C的目标是6-6.5%,为预防低血糖,必要时目标可以放宽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