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有多少个省?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23个省。分别如下:
河北省、山西省、吉林省、辽宁省、黑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山东省、福建省、浙江省、台湾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
4个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
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
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时,全国分为30省、1自治区、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1地区。
1967年,调整为22省、5自治区、3直辖市共计30省级行政区,此后基本固定下来。
1988年从广东省析置海南岛和南海诸岛及其海域成立海南省。
1997年撤销四川省辖重庆市,设立重庆直辖市。
1997年和1999年香港和澳门回归中国,相继新设2个特别行政区。
至此共计23省、5自治区、4直辖市和2特别行政区共计34省级行政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省级行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