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哲学三大理论是什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黑格尔哲学三大理论是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
黑格尔的《逻辑学》三大理论: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个辩证法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黑格尔哲学三大理论介绍:
这三大理论也是一个正反合的逻辑关系,量变质变的规律是事物内部的规律,而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是事物发展规律,而这三大规律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余两个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展开的形式。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就像老子说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就像老子说的:“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一样,任何事物,永远有向对立面运动变化的趋势和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