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经营住所需要什么材料?具体什么流程?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需要材料如下:1、分公司营业执照。2、总公司法人签字样板。3、总公司公章。4、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流程如下:1、提前预约名额。2、带上以上全部资料,去所属工商局办理提交资料。3、等待工商局审批。4、领取营业执照。在营业执照变更时,我们首先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变更申请书,下载并填写下载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并由企业法人或董事长签署,并准备企业董事会决议和有关合同章程的补充修改决议。在本人不方便办理的情况下,可以先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准备好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带上营业执照正本及所有的副本;资质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公司公章。将以上所有的材料加盖公章,交给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等待核准变更通知书,并等待新执照印刷。拿到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变更流程就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综上,分公司营业执照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后住所的使用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