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经营许可证是否取消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我国已正式取消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决定,修改后的《煤炭法》去掉了煤炭生产许可和煤炭经营审批的有关条款。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取消行政审批项目4项。包括地方粮库划转中央直属粮食储备库(站)审批、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审批、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国际招标国内中标机电设备进口零部件免征关税审核等。
在煤炭生产环节,企业只需要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五个资格证就可以生产,而此前办一张生产许可证需耗时数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第二十二条 煤矿投入生产前,煤矿企业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向煤炭管理部门申请领取煤炭生产许可证,由煤炭管理部门对其实际生产条件和安全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发给煤炭生产许可证。
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第二十三条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
(二)矿井生产系统符合国家规定的煤矿安全规程;
(三)矿长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矿长资格证书;
(四)特种作业人员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五)井上、井下、矿内、矿外调度通讯畅通;
(六)有实测的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
(七)有竣工验收合格的保障煤矿生产安全的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我国正式取消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家发改委取消煤炭生产许可证核发等4项行政审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