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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中院一副院长蹲在公务车前被撞身亡,谁该为她的死负责?

乐山中院一副院长蹲在公务车前被撞身亡,谁该为她的死负责?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

据四川乐山警方通报,在2021年5月19日下午,乐山中院一副院长因身体不适,蹲在某车辆车头前,而此车驾驶员冯某刚好驾驶车辆起步离开,正好撞上蹲在车头前的副院长,造成该副院长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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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副院长被紧急送往医院,虽经医院全力抢救,但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在此案中,谁该为副院长的死承担责任呢?

我们在进行驾照考试时,都知道车辆在起步时,要逆时针绕车一周,主要是大概了解车子的外观、车况以及查看是否有影响行车安全的障碍物。而冯某却是直接将此少省略,在起步前没有绕车一周,直接起步。刚好此时副院长蹲在车头前,处在视线盲区,冯某在起步前疏于观察,直接导致车辆撞上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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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法规的出现,都是血淋淋的教训换来的。交通法既然有此规定,那必定是发生过多起类似伤害后,才作出的如此规定。据我观察,在日常的生活中,对于车辆起步前绕行一周,包括很多老司机都会抱着侥幸心理,直接省略,像冯某一样直接起步,大多数情况下是不会有意外发生的,但万一有人刚好处于视线盲区,再加上没有绕行一周作环境检查,那么意外就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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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敬告各位司机朋友,车辆起步前的绕行检查一定要做,不要拿自己的教训去给别人做教材,到那时必将悔之晚矣!

根据警方通报,我们可以判断,冯某在起步时的车速较快,在车辆直接撞上副院长后,直接导致副院长受伤送医,虽然副院长之后的真正死亡原因,我们还不得而知,但直接撞伤副院长,却是直接导致其死亡的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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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起步时,因为车子旁边还有其他车辆,再加上凉车起动,所以我们的速度一般都会很慢,但从警方通报的情况来判断,冯某在起步时,可能存在车速较快的情况,在撞上副院长后,直接加剧了其病情。

可能有些网友会说,此次事故副院长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她明知道蹲在车头前可能会有安全风险,但她依然如此,才造成冯某起步后直接撞上她。

个人认为,副院长不应该承担责任。

首先,她是身体不适原因,可能因为身体疼痛难忍,无法走路,所以才蹲在车头前,她这样做,并不是主观故意行为,所以她不该为此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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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因为冯某抱着侥幸心理,没有按相关规定绕车一周检查环境,这才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据了解,该副院长年龄只有55岁,正是年富力强的年纪,却因此次意外而死亡,实在让人痛惜!通过此次事故,也给广大的司机提个醒,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遵守交规,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