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的起源与发展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首次提出班级授课制的是夸美纽斯。
1632年,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出版的《大教学论》最早从理论上对班级授课制做了阐述,为班级授课制奠定了理论基础。夸美纽斯重视学校的组织工作和班级授课的经验,这是和他坚持普及教育的民主思想分不开的。他把学校称为“造就人的工场”和“真正锻炼人的地方”。
他努力寻求“教员因此可以少教,但是学生可以多学”的组织形式和方法。夸美纽斯认为,学校工作一定要有计划,要使教学工作组织得井井有条。
班级授课制基本特征:
1.按年龄和知识水平将学生编班:把学生按照年龄阶段和知识水平分别编成固定的班级,即同一个教学班学生的年龄和知识程度大致相同。每班的人数比较固定,通常是30-50人。
2.把教学内容按学科和学年分解为小的教学单元——课。首先将教学内容按学科和学年进行划分,以确定各年级要掌握的内容。然后在此基础上,将其按照具体的教学内容及实现这种教学内容的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分成更小的部分。教学通常就是一课接着一课地进行。
3.教学在规定的课时内进行:每门学科的总课时数、学年课时数、周课时数,一般根据固定的课程计划来确定。每节课的时间可以是50分钟、45分钟,或30分钟,但都是统一和固定的。课与课之间有一定的间歇和休息。
4.教学场所较为固定:班级授课在教室、实验室进行,场所是固定的。课堂中的座次也是相对固定的,但学生的座次安排可采取不同的形式,如可采用秧田式、圆桌式、马蹄式、会议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