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提离职被校方索赔42万,校方对此有何回应?
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这一件事情经历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终于有了新的进展,校方近一段时间也是表示同意执行仲裁裁决,按程序办理那名贾老师的离职手续,而赔偿的事情以后再另外跟这名贾老师进行谈判沟通,忻州师范学院人事处处长也向贾老师的委托人表示将会召开院长办公会,决定执行贾老师办理离职转移手续的仲裁裁决,而对于赔偿方面,将会通过学院发起新的新仲裁来解决。
根据这名贾老师所说,这个新仲裁就是指忻州师范学院向忻州市劳动仲裁院提交了新的仲裁申请书,要求贾老师赔偿42万的补偿费,对42万对于贾老师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贾老师又认为这笔赔偿数目非常的不合理,所以拒绝进行赔偿,学校方面回应当初为了培养这名贾老师付出了许多的金钱和经历,可以说是对她进行了非常大的投入,而当初也跟这名贾老师签订了相关的协议,协议中也写明了要求贾老师在五年之内不能够提出调动或者是离职的要求。
但是没想到贾老师却在第二年便提出了辞职。根据贾老师的表述,这42万里面包括了读博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往返的车费一共34000多页,还有拓展学习期间的工资和生活补贴一共加起来有13万多,再加上她违反了协议的规定,需要赔偿学校29万,但是那13万多确实是她收到的,除了这13万剩余的部分都是学校方面强加给她的罚款。
我想学校方面也是因为对这名老师进行了这么大的投入,而他说走就走,所以感到非常的不满,所以才会要求这名老师赔偿42万的补偿费,其实这一切归根到底还是因为这边贾老师违反了当初双方所签订的协议,我国也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违反了服务期约定好的事情应当向约定范围按照约定合同支付违约金,对于用人单位的违约金也有相关的规定。